最近买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频出一定有不少小伙伴都在关注着

注意啦

近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其中

新增10条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情况

事关大家买房

赶紧一起来看看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拟出新政新增10条不予受理情况

5月2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11日。

细则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不予受理

(一)提供虚假贷款资料的;

(二)被中心认定存在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处理完毕的;

(三)全国范围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四)家庭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五)借款申请人非房屋买受人,或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

(六)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解除不超过三年的;

(七)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

(八)所购住房已设立居住权或所购住房用途为非住宅或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九)借款申请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存在其他公积金监管部门规定不予贷款情形或存在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另外,还增加了“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信贷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等多子女家庭贷款有关规定。同时将原“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修改为“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0%”。删除“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同时,近期有不少小伙伴问宝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西安使用吗

与西安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城市名单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01西安与安康互认互贷2024年4月12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2024年4月12日起,恢复办理在西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02关中平原城市群互认互贷2023年8月18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2023年8月18日起,恢复办理在西安市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03西安与商洛互认互贷

2023年2月20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

2023年2月20日起,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政策来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小心心

以上就是与西安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城市啦